轉知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及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轉知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及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1328A號函辦理。
二.旨揭中心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要項說明如下,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軟體應用能力。
(三)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及服務熱忱。
(四)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相關專業知能。
三.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1名、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1名;任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四.請有意願之教師檢具報名表及相關佐證資料,經貴校同意
後,於115年5月19日(星期二)前將相關資料寄出(以郵戳為憑,免備文),經本局同意後,由本局將相關資料寄至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報名:
五.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
六.收件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陳小姐收。
信封封面註明: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或115學年度教育部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
本案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得減授每週基本教學節數4節至6節,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1328A號函辦理。
二.旨揭中心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要項說明如下,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軟體應用能力。
(三)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經驗及服務熱忱。
(四)具備身心障礙教育相關專業知能。
三.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1名、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1名;任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四.請有意願之教師檢具報名表及相關佐證資料,經貴校同意
後,於115年5月19日(星期二)前將相關資料寄出(以郵戳為憑,免備文),經本局同意後,由本局將相關資料寄至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報名:
五.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
六.收件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陳小姐收。
信封封面註明:115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或115學年度教育部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
本案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得減授每週基本教學節數4節至6節,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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